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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西】“爱家乡、荐家乡”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Mon Jun 05 17:21:55 GMT+08:00 2023来源:迁西县文旅局编辑:王瑶

迁西县生态优美,物产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有着丰富的文旅资源,挖掘文旅发展潜力,宣传文旅产业无疑需要一批优秀的、热爱宣传家乡的推荐官。为了发现更多推荐迁西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文物古迹、美景美食,为迁西文旅作出贡献的“推荐官”,吸引更多人关注迁西、走进迁西,进一步展示并传播迁西魅力,特开展“爱家乡、荐家乡”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的评选,制定如下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具有迁西户籍,18周岁以上的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视频号平台自媒体优质博主及团队。

二、评选条件

1、自媒体博主及团队须在各自媒体社交平台有个人账号,粉丝数两万以上,发布推介与迁西文旅相关的视频不少于10条,内容积极向上。

2、热爱家乡,喜欢分享,有一定表达能力,吐字清晰,自信、阳光、有活力。

3、了解迁西历史文化、旅游景点、酒店民宿、文创商品、特色美食、非遗项目等。

4、同意评选组委会全程使用肖像权。

三、评选流程

1、报名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选手们以“爱家乡,荐家乡,我是迁西文旅推荐官”的祝福语形式开头,录制60秒左右短视频介绍家乡文旅(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民俗故事、旅游景点、文物、非遗项目、美食、标志性地标打卡点等内容)。所拍摄视频内容积极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等内容,提倡创意创新,拍摄手法不限,风格不限,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原视频发送至邮箱xchdwjlzx@163.com,逾期视为无效。(联系电话:5614676)

2、初审阶段(7月1日—7月7日)

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照评选范围及报名要求进行初审,认定符合后确定有效参评名单。

3、网络投票阶段(7月8日—8月7日)

统一通过“迁西发布”及“带你去栗乡”微信公众号开展“爱家乡、荐家乡”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网络公众投票(占总分的40%)。每个IP地址每天投票限定为10票,且每个推荐官每天最多投1票。如发现刷票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4、评审阶段(8月8日—8月13日)

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协调相关单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旅游协会等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参评个人及团队进行评审(占总分的60%)。

5、公示阶段(8月14日—8月20日)

将最终评选成绩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的授予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称号,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取消的,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6、发布阶段(8月底)

“迁西文旅推荐官”将作为迁西县文旅宣传大使,根据县文旅宣传推介需求,参与国家、省、市级文旅宣传推广活动,统一颁发聘书,为期一年,聘期内可享受迁西境内A级景区免门票政策,同时在主流新闻媒体及官方网站广泛宣传。


*最终的评选机制解释权归评选组委会所有。



“爱家乡、荐家乡”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报名表

微信截图_20230605172614.png




参赛承诺书

承诺人(参赛者)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爱家乡、荐家乡”首批迁西文旅推荐官评选办法》相关规则的前提下,做出以下承诺:

一、参赛者保证对评选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行为,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无关。

二、本次“文旅推荐官”评选系参赛者自愿参加,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参赛作品具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三、参赛者严格遵守本次“文旅推荐官”评选规则,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创作的原创作品。如因参赛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四、任何由于影响本次评选活动正常进行的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参赛者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评选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参赛者自愿接受本条款的约束,本条款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大赛主办方。


               参赛者承诺签名(手写):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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