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Tue Nov 30 15:05:07 GMT+08:00 2021来源:河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编辑:王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全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以及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266个项目进行了评审。之后,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进行了审议,提出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75人)。
现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邮政编码:050021
电子邮箱:whtfyc@126.com
联系电话:0311—66507721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河北省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