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Thu Nov 05 15:05:26 GMT+08:00 2020来源: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辑:王瑶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群艺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机制,根据《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及复核等程序,确定李辉等73人为唐山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活态传承的核心载体。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支持鼓励和扶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唐山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