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美术馆申办展览准则及流程
发布时间:Sat Oct 10 17:32:15 GMT+08:00 2020来源:唐山美术馆编辑:
1. 申请标准
(1)个人展览需具备省美协会员或中国美协会员资格方可申请展览;个展、联展需将作品材料递交唐山美术馆艺术委员会审核;
(2)学术机构(协会、学会、及各类民间院团学术机构组织等)或单位申请展览,需出示所属单位推荐信与作品材料一并递交唐山美术馆艺术委员会审核;
2. 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时间为每年10月份至11月30日截止,提前预约下一年度展期,展览时间统一由唐山美术馆具体安排,如遇特殊情况美术馆有权对档期进行调整。
3. 展览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1)展览名称;
(2)展览使用场地及时间;
(3)主办单位;
(4)展出作品名称、数量及作品图片、作者简介;
(5)展品价值、保险金额及运输方法;
(6)展览宣传方案;
(7)布撤展计划等。
4. 以上所有文件,需提交唐山美术馆策展部,由该部负责人报唐山美术馆艺术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展览主办方将收到书面通知,务于两周内与唐山美术馆签订各项协议。
邮箱:czbtsmsg@126.com
策展部电话:2836023
前台电话:283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