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Fri Nov 29 10:16:24 GMT+08:00 2019来源: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编辑:
依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19年6月至10月,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工作。根据《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办法》规定,经第三方暗访、实地检查和集中评议,井陉县等十个县(市、区)验收综合得分均超过验收合格分数,均可通过验收。现将首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5日(公示期七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
联系电话:0311-85918055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育才街175号
电子邮箱:whtswc@163.com
序号 | 创建地区 | 验收结果 |
1 | 迁安市 | 优秀 |
2 | 丰南区 | 优秀 |
3 | 清河县 | 良好 |
4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良好 |
5 | 涉 县 | 良好 |
6 | 承德县 | 良好 |
7 | 武安市 | 良好 |
8 | 冀州区 | 良好 |
9 | 井陉县 | 良好 |
10 | 沙河市 | 良好 |